申请加入河南水协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拥护河南水协章程。
(二)有加入河南水协的意愿。
(三)河南省辖区内的从事城镇供水、污水处理工作的企事业单位,城镇节约用水管理机构,自备供水设施的企事业单位。
(四)从事有关城镇供水、节水和污水处理工作的设计、科研、院校和供排水设备生产厂家。
(五)热心于河南省城镇供排水、节水事业发展的专家、学者政府主管部门的领导,为城镇供排水事业做出较大贡献的人士。
(六)愿意在城镇供水、排水、节水事业方面进行合作并予以资助的企事业单位或团体、个人可吸收为名誉会员。